第167章 社会契约论-《我在东京克苏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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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蔷薇浮雕典雅复古,壁画的油彩充斥浓郁的新自由,银镜清晰的照出人影。

    一个东方面孔靠近打量着屋内的陈设,手指轻轻磨擦着下巴,手腕上隐隐露出一枚勾玉。

    “这个我能带一副回去吗?当然,我会用我船上的釉陶来换。”

    “画吗?当然可以,我的朋友,它值得被一个喜欢它的人收为藏品。”

    屋里说话的,是一个一头卷发,穿着普尔波安缝袍的日内瓦人。

    他正伏案在纸上写着草稿。

    “弗朗索瓦先生昨天又给我寄来了信,信中陈述,他在新的落脚点又一次遭到了教会的暗杀。”

    “让先生,新的变革,总会伴随着旧遗的阻碍。”

    那个东方人对于这种事,似乎已经司空见惯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最近在写的手稿吗?”

    “是的,我最近在尝试记录下一些事,关于我们的政府,这个社会,还有公民的存在形式。”

    让先生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和先生,你也对这个感兴趣吗?”

    东方人想了想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不算多,我曾经也是君权神授的推动人,我侍奉过的那位女王曾经教过我很多,关于……‘天人感应’的事,我们那里是用这样的语言称呼。”

    “东方的统治者,也是靠着教会用愚昧的崇拜主义来治理国家吗?”

    “不完全是。”

    东方人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我曾在一位曹丞手下做事,我出海离去之前,曹丞与我推盏谈心,谈到过对于‘民心’的看法。”

    “那位曹先生怎么说?”

    “宁我负人,毋人负我。”

    “人本立的思维观点……”

    让先生思索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,在手稿上写写画画,记录下自己琐碎的思考。

    “脱离神权影响的极端个人主义,绝对权利的个人使用,这或许才是公民社会的根基理念……”

    让先生琢磨思索,细细品味,隐隐竟然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共鸣。

    不是对于“”的共鸣,而是将“个人主义”套入每一个公民身上的共鸣。

    什么是社会?什么是个体?

    原始的年代,没有法制,群体松散,个体的本性是自由强者论,群众者论,武力上的弱肉强食。

    而社会的存在,规定了法律,建立了让人遵守的制度。

    那么,每个人放弃武力规则,选择遵守社会规则的时候,是否便已经付出了自己的自由?

    原始社会中的有产者来源于武力竞争,来源于个体的优胜劣汰。

    而法制社会中的有产者,却是建立在每个个体保留相对自由,付出“绝对自由”,所建立的法制规则内。

    如果无产个体,不满于这些继续社会规则而产生的有产者,不满于自由的剥夺,是否有权利推翻原本的规则?

    也就是……起义权。

    多种矛盾而兼容的思维在让先生的脑海里碰撞,不断成为手稿上的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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