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章 小股东-《我打得真的是篮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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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是这样的,我知道了丹他把股权卖给了罗伯特·约翰逊之后,立刻就去找了那些小股东,想要抢先收购大概4%左右的股权回来,结果那群小股东要么不肯出售,要么就是坐地起价。”

    吉姆·菲茨杰拉德摊着手:“你知道的,我只是一个小有余财的生意人,手里的现金流有限,如果是平价,我还能咬咬牙拿下,但加价,太难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在硅谷有一份投资公司的事业,知道你手里的现金流比我丰厚多了,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出手,拿下4%甚至更多的散股,然后我们成立一家控股公司,保证我们能继续控制这支勇士。”

    “时间一久,罗伯特·约翰逊会知难而退的。”

    林星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,他知道,吉姆·菲茨杰拉德也是走投无路了。

    至于收购勇士小股股权,成为勇士小股东这事,思考了一小会后,林星觉得,他应该帮一把。

    帮吉姆·菲茨杰拉德,也是在帮自己。

    主要是菲茨杰拉德这个老板,确实是个好老板。

    这两年勇士能够一直保持竞争力,全靠菲茨杰拉德毫无保留的投入。

    林星一份亿元大合同,莫宁又是一份,真要换个抠一点的老板,莫宁的合同直接就不给了。

    过去两个赛季,勇士真要没有莫宁,还真没机会继续实现统治。

    什么三连冠,什么王朝,那都是水中月、镜中花,假的!

    “把小股东的名单给我,我让人去接触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买勇士股权这事,还是有点复杂的。

    主要是nba有个潜规则:球员是不能当老板的。

    具体来说,前世丹子为了能在奇才复出,被迫出售了他原本拥有的奇才的小股股权。

    后来第三次退役想再买回来,奇才老板却违背了承诺。

    丹子被迫回了老家,买下了山猫或者说后来的黄蜂。

    所以同理,林星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这部分的勇士股权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他决定操作一波。

    说操作,其实很简单,简单到只需要找一个信任的人挂名就行了。

    最好这个信任的人还不是林星的直系亲属,这么一算,林父林母就得pass了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林星都觉得,这个人选非秦大爷莫属。

    秦大爷首先是林星中国功夫的师父,其次是林星的忘年交,而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,他跟林星也早就处出不是父子却胜似父子的感情出来了。

    秦大爷没有子女后代,在米国这旮旯也没什么亲属,可以说林星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。

    别人可能会坑林星,但秦大爷绝对不会。

    就这样,秦大爷出人,林星出钱,很快就找到几个小股东,溢价拿到了8%的勇士股权。

    这5%的股权,加上吉姆·菲茨杰拉德47%的股权,两人成立了一个控股公司,55%的股权在手,勇士的控制权继续掌握在吉姆·菲茨杰拉德手中。

    到这,罗伯特·约翰逊想要通过一系列的收购方案控制勇士的计划就破灭了。

    可林星觉得,还不够。

    “我想留给后手,毕竟吉姆·菲茨杰拉德也只是现在值得信赖,谁知道未来他会如何?”

    于是,林星又找来了第二个他觉得能够一直信任的人——

    一直都没跟他确立关系,但两人的相处模式,确确实实就是爱人的查理兹·塞隆。

    他以塞隆的名义,又购入了差不多又8%的散股。

    而最终,他推到台前,跟吉姆·菲茨杰拉德联手的,是塞隆手中这8%的股权。

    因为是个人都知道林星跟塞隆的关系,但林星跟秦大爷的关系,除了林父林母,还真没其他人知道。

    林星收走了16%的散股,剩下7%的散股,2%仍然不愿意出手,5%被罗伯特·约翰逊买走了。

    林星和吉姆·菲茨杰拉德两人相加,还是55%的股权占比,吉姆·菲茨杰拉德非常满意,勇士的控制权继续掌握在他手中。

    他并不知道,经过这一番收购,勇士的股权已经分成了三份。

    吉姆·菲茨杰拉德手握47%的股权,仍然是勇士的大股东;

    罗伯特·约翰逊手握35%的股权,是勇士的第二大股东;

    林星却也手握16%的股权,是勇士的第三大股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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