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但一切真的是这样吗?其实不然!只有姜恒自己明白,他能拥有现在的力量,不过是因为九世道果加身。 姜恒的本体与三皇五帝,一共九世他化之身,所有的力量全部加持在他化帝辛的身上之上。 九世道果加身,红尘为仙!这就是姜恒现在的境界,这就是姜恒现在能够拥有如此实力的原因所在。 姜恒以《他化大自在大法》谋划数十万年的时间,在今日,总算是初见成效。 红尘仙!这个境界在《完美世界》之中,在真仙之上,却又在仙王巨头之下。 刚才与接引圣人的那一此对拼之中,也让姜恒对于自己如今这个境界所拥有的实力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。 在《遮天》世界之中,大帝之境到仙王的境界,中间隔着真仙、红尘仙两大境界。 这是因为世界规则的不同,其实与《完美世界》中的境界也有一些差别,不可同日而语。 在洪荒天地之中,圣人与巅峰准圣之间,看似只是隔着一重境界,但其中的差距却是难以想象。 按照姜恒现在的理解,真仙之境根本不足以触及圣人之境,甚至连红尘仙都差一点。 以现在姜恒红尘仙境界所能拥有的实力,称之为半圣更为合适,比真正的圣人还是要差了一点。 之所以刚才那一次对拼之中,姜恒与接引圣人看起来是不分胜负,人道气运凝聚也占据了一部分的原因。 此时此刻,所有人族始祖的力量都凝聚在姜恒一人身上,而姜恒本身也是当代人族之皇。 换而言之,大部分的人族气运其实就相当于都凝聚在姜恒一人之身,说姜恒此时是人道化身也没有丝毫的错。 正是因为人道气运的凝聚,让此时的姜恒能够抵消掉接引圣人的圣威,才挡住了接引圣人刚才那一招。 “接引的状态有些不对,这是受伤了?”女娲圣人喃喃自语的说道。 不但是女娲圣人看出了接引圣人的异常,三清也同时发现,接引圣人现在的状态有些不对劲。 接引圣人确实受伤了,而且受的伤还不轻!原因也很简单,这是因为反噬而受的伤。 谋算人族当代人皇,接引圣人已然被人族气运反噬。更为关键的是,接引圣人还谋算了后土祖巫的轮回转世之身。 人道气运与六道轮回共同的反噬之下,接引圣人被瞬间重伤,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。 不过,就连接引圣人自己,此时心中也是懵逼的状态,他根本就没有想到,自己受的伤会如此之重。 谋算人族当代人皇,被人族气运反噬,这自然是在接引圣人的预料之中。 接引圣人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,在反噬来临的那一刻,会是如此的剧烈,他居然瞬间被重伤了。 虽然不至于像准提圣人那样,沦落到圣人之境都要保不住的程度,但对自己的实力也是影响巨大。 偏偏这个时候,那该死的当代人皇还杀上门来,指名道姓的要挑战自己。 身为圣人,面对一个小小人皇的挑衅,若是竟然躲着不露面,圣人颜面何存?西方教颜面何存? 纵然是重伤之躯,接引也毕竟是圣人,斩杀一个小小的人皇,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。 谁曾想到,眼前这人皇的实力居然达到了如此不可思议的程度,一招下来,竟然是平分秋色的结果。 观战的那些准圣惊掉了下巴,女娲圣人与三清诧异了,就连接引圣人自己,心中也满是震惊。 但无可否认的是,无论姜恒的实力到底有多么的不可思议,一招过后,接引圣人已经颜面尽失。 “哼!接引圣人,不过如此!”姜恒满是不屑的说道。 接引圣人纵然是再心机深沉,在此时此刻,面对一个人族的嘲讽,也不禁动了震怒。 圣人一怒,毁天灭地!接引圣人也顾不得自己的伤势,恐怖的圣威再次凝聚。 抬手一指,无尽圣威破灭茫茫混沌之气,劈开鸿蒙,让整个三十三重天之外的虚空都为之震颤。 相比于刚才,此时此刻的接引圣人无疑更加的恐怖,圣人那不可思议的力量也在此刻展露无遗。 “亵渎圣人,当诛!” 浩大的声音响彻在虚空之中,圣人一怒,准圣都要为之瑟瑟发抖。就连洪荒天地中,无数生灵都瞬间跪伏在地。 “屡次算计我人族,你也配称之为圣人?我呸!” 姜恒不屑的声音响起的同时,又是一拳轰出,正是帝拳的第二式,轮回! 与帝拳第一式天怒一样,轮回这一式也是姜恒当初草创,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完善。 也是在他化神农之时,借助地皇道果,姜恒才真正将这一式帝拳逐渐推演到了圆满的层次。 此拳一出,无尽的轮回真意弥漫虚空,其中还凝聚着厚德载物的无上意境。 与接引圣人那浩大的圣威相比,姜恒的帝拳第二式并没有逊色分毫,同样是足以让任何准圣震颤的力量。 “轰隆隆!” 两股恐怖的力量在三十三重天外的虚空中碰撞在了一起,在这一瞬间,无尽混沌都要为之破灭。 剧烈的大碰撞,混沌之气不断翻腾,隐约之间,一个个大世界浮现,又瞬间破灭。 圣人层次的交锋,简直恐怖到了极点,种种仙光与异象浮现在三十三重天之外,让人不敢直视。 在那浩荡的力量洪流之中,姜恒傲然独立,与接引圣人对视,身躯未曾后退半步。 接引圣人的神色越发的阴沉,纵然心中有太多的疑问与震惊,他也不得不承认,眼前这个人皇已经跟他站在同一层次上。 纵然只是半圣,但真正踏入圣人之境后,与曾经的准圣之境相比,也是天差地别。 特别是在接引圣人重伤的情况下,让姜恒足以正面跟西方教的这位圣人一战,而且丝毫不落下风。 这惊世的一战,双方虽仅仅只是交手两次,但已经注定会震惊整个洪荒天地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