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七章 锐士-《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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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后,为骑兵操典。

    骑兵是最复杂的兵种,骑兵战斗力成形是以年记的。

    在骑兵操典中,李孟羲还是按惯例,先写到,骑兵兵员的挑选,然后,是军马的挑选。

    然后,则是训练,军纪,以及日常喂养马匹的注意事项,再包括马匹生病了该怎么办,等等。

    这些很重要的内容写完之后,最后,才开始骑兵战术阵型的训练。

    自然,阵型的推演也必不可少。

    与历代兵法家不同的是,李孟羲格外看重平日的纪律和训练这些,因此,他所写到操典之中,一本书,五分之四的内容,都是和纪律以维护兵器,照料战马的后勤相关,再除去越十分之一的阵法详解和推演内容,最后,涉及阵法的内容,竟只有可怜的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世人皆以阵法为兵家顶级智慧,李孟羲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战争,打的是后勤。

    后勤相关,才是军事战争中最重要的智慧。

    一部十来万字的兵书,阵法相关,只占了十分之一不到,这恰是智慧的表现。

    该如何选锋呢,再以古之兵书为佐证。

    军中有大勇、敢死、乐伤者,聚为一卒,名曰冒刃之士;

    军中勇敢,不怕死,而且比较旱,砍到身上不怕疼的人,就编为一伍,名为冒刃之士。

    这个冒刃之士,李孟羲姑且理解为,前排接战厮杀的排头兵。

    有锐气、壮勇、强暴者,聚为一卒名曰陷陈之士;

    此处,陷阵之士,则必定选甲士,特别是选重甲士,作为在敌军阵型薄弱时撕裂敌军阵势的精兵。

    有奇表长剑、接武齐列者,聚为一卒,名曰勇锐之士;

    此谓之技击之时,李孟羲理解为,双手大剑,手持巨剑,用于在敌人阵型被撕开之后,冲进缺口之中,趁势一阵砍杀的双手剑士。

    此兵种,还与陷阵士还有些不同,陷阵士多批重甲,手中还拿有盾牌,要硬顶着敌军枪阵往里冲。

    而双手剑技击士,其功能细分,是跟随在陷阵士身后,扩大战果的锐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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