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奉公守法郑子武,副职抄家-《三国:季汉大都督,有妻蔡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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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汉律比秦律更繁琐,历朝历代又会增加很多新的律令,法令文书几个阁间都未必能放得下,但对于具体的运用而言,谁懂得多,谁理解得透,谁就有理。

    而在襄贲县,郑牧就是最懂律令的一个!

    诸葛瑾暗暗无语,虽然以前听闻过,襄贲城的县令县丞更迭太快,但诸葛瑾都未曾在意,直到今日才明白这些县令县丞的更迭竟然都跟郑牧有关!

    “难怪,陶使君虽然不待见子武兄,但也不敢轻易撤掉子武兄的县尉之职。”诸葛瑾想明白了一些关键。

    不待见郑牧,只是陶谦跟郑牧私下的关系太差。

    但陶谦又重名声,无故撤掉有政绩的郑牧,得不偿失;平调又寻不到理由,明升暗贬就更不可能了,这要让郑牧当襄贲城县令,郑牧就真的在襄贲城无所顾忌了。

    故而陶谦一直都是装聋作哑,既不打压郑牧也不提拔郑牧,偶尔还会借用襄贲城政清人和来忽悠名仕效力。

    “子武兄,你打造了足够装备五千人的军械,是准备招募义兵吗?”诸葛瑾问出了心中另一个疑惑。

    郑牧不答反问:“子瑜,你会将《孙子兵法》赠给一个不识字的佃农,然后希望佃农能根据《孙子兵法》的兵法理论,统兵作战吗?”

    诸葛瑾愕然:“这怎么可能?且不说佃农不识字,兵法理论又岂是寻常人能理解的?”

    猛然间,诸葛瑾反应过来,语气更惊:“那些军械,不是用来招募义兵的?”

    郑牧轻笑:“子瑜,听说过魏武卒吗?”

    诸葛瑾眼神多了凝重:“《荀子》曾在议兵篇中记载:魏之武卒以度取之,衣三属之甲,操十二石之弩,负矢五十,置戈其上,冠胄带剑,赢三日之粮,日中而趋百里。”

    “子武兄,你该不会想要练魏之武卒吧?”

    “瑾虽然不太擅长练兵,但荀子之言,未免言过其实了。”

    “负重六十余斤,半日可趋百里,世间不会存在此等强兵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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